送达公告(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注销登记决定书)

文章发布日期:2024-11-20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我局已依法按程序作出《注销登记决定书》,并于2024年11月7日通过广州邮政EMS将《注销登记决定书》送达给你方,邮件因收件人拒收无法送达。现通过公告形式将《注销登记决定书》送达给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登记决定书》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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