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江月路15号505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文章发布日期:2024-11-21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现有申请人何玲军、刘丹声称坐落在越秀区江月路15号505房房屋的权利人刘应章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继承人,现刘丹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292583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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