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推广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网上办理的通告
为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改革,推动营商环境大提升,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助力广州高质量发展,现将全面推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网上办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业务说明
(一)网办业务范围。
1.预购商品房预告首次登记;
2.预购商品房预告变更登记;
3.预购商品房预告转移登记;
4.预购商品房预告注销登记;
5.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首次登记;
6.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
7.预购商品房预告并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首次登记。
(二)以下特殊情形仍按现行线上预约、线下受理渠道办理。
1.购房人身份证件为非二代身份证等无法通过网上真人核验的案件;
2. 非预告义务人或非预告权利人提交生效法律文书等单方申请办理的案件;
3.预售人未按照和预购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约定申请预告登记时,预购人单方申请预告登记案件;
4.因历史原因等导致暂不能通过网上办理的。
二、时间安排
自2024年8月26日起,由开发企业发起的预购商品房预告首次登记以及合并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首次登记全面推行“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办理模式,登记机构不再受理开发企业发起的符合网申条件但预约线下办理的案件。
由自然人发起的预购商品房预告变更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首次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鼓励申请人通过网上办理。
三、网申途径
申请人在“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s://bdcws.gzlpc.gov.cn/gzwwsq/#/entry)发起申请,由房屋属区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办理;或登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ghzyj.gz.gov.cn/)“不动产登记”频道,进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
四、操作指引
申请人(开发企业、预告权利人)登录“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发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网上申请。具体根据系统提示和指引进行操作。
五、结果查询和纸质证书领取
案件已核准登记的,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查询、下载和利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现场核验时,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通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