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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华国际教育学校花都校区用地选址论证

耀华国际教育学校花都校区用地选址论证
文章发布日期:2009-09-21来源:本网

  关于公布实施《荔湾分区AF0606、AF0607规划管理单元(医药港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四项规划成果的通告



  穗规〔2009〕1479号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荔湾分区AF0606、AF0607规划管理单元(医药港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河分区AT0305规划管理单元(广州高新集团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论证》、《耀华国际教育学校花都校区用地选址论证》和《白云分区AB2711规划管理单元局部(张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更改》四项规划方案已完成广州市规划局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函[2009]7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广州市规划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局规划在线网站(www.gzlpc.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同意《荔湾分区AF0606、AF0607规划管理单元(医药港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项规划成果的批复(穗府函[2009]74号);

  2、荔湾分区AF0606、AF0607规划管理单元(医药港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附图;

  3、天河分区AT0305规划管理单元(广州高新集团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论证公告附图;

  4、耀华国际教育学校花都校区用地选址论证公告附图;

  5、白云分区AB2711规划管理单元局部(张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更改公告附图。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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