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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黄埔区中大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区(AP051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规划成果的通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8-02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区实施的决定》(穗府[2019]8号),《广州市黄埔区中大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区(AP051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规划成果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埔规划资源审〔2024〕29号),自批准之日(2024年7月15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中大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区(AP051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通告附图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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