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调解化纠纷,情法并行暖民心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深刻变化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成为广大城市家庭,尤其是有老年人、婴幼儿、残疾人家庭的迫切需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下称“海珠区分局”)高度重视加装电梯的工作,将其作为解决群众“上楼难”的民生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设立了加装电梯审批的咨询服务前台,悉心为群众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不断优化简化审批流程,积极创新提升审批服务和管理质量,构建“政府搭台、群众参与、专业指导、社区治理”新模式,推动业主充分友好协商,营造和谐增设电梯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老旧住宅宜居水平。2023年全年,海珠区分局办结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案件1729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1宗;2024年至今办结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案件1089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1宗,审批数量位居全市前列,共计收到锦旗15幅,表扬信2封。
为推动健全加梯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海珠区分局主动作为、担当尽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多措并举,强化全周期管理,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成功化解南燕东街、怡乐路、宝丰街等诸多疑难案例,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主动调解解民忧
近期,海珠区分局收到江燕南二街某业主来电,业主代表满怀欣喜,对该分局工作人员踏实肯干、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表达了衷心感谢。据了解,该址业主申请加梯的“拉锯战”已长达三年之久,由于业主间针对设计方案存在矛盾分歧,从而导致增设电梯及连廊工程项目长期停滞。海珠区分局工作人员主动深入该址实地踏勘,多次主动与业主耐心交涉,引导业主提出“异形梯”设计方案。新设计方案在现有坡道上架设承托平台,通过加深桩基础的方式加固结构,从而将原车道改造为“隧道”,将电梯井增设在隧道顶。该方案兼顾双方需求,既预留出4米以上通道宽度以保障原车道正常通行,也避免了严重遮挡住户采光、通风,得到了业主们一致认可。经审查,业主修改后送审的方案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
(该地址增设电梯前路况) (电梯落成效果)
动态调解稳民情
2021年初,沙园街辖内荔福路某业主首次向海珠区分局申请报建增设电梯。由于反对方存在异议,历时三年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进入民事诉讼程序。一审法院以涉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过期为由,判决加建方败诉,依法驳回相关诉求。案件二审期间,若加建方此时重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限内难以如期出证,则案件有较大概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4年6月,加建方前往该分局沟通寻求协助。该分局高度重视,集合多方力量研究是否可以无需再行申请新的规划许可证,最终于2024年7月以书面形式作出情况说明,指出“在建设工程取得规划许可证后已在有效期内进行开工建设信息录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存在逾期失效的情况”。二审法院接纳该情况说明,依法改判支持加建方拆除相邻一楼防盗网加建电梯的诉求。该案件聚焦重点、整合资源,灵活化解群众疑虑问题,极大地便利了加建方合法建梯的民生诉求。本案受到海珠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关注,其在表扬信中表示:“本人作为人大代表,在亲身处理本次加装电梯纠纷的过程中,充分感受到海珠区规划部门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敢于创新落实惠民政策的勇气。”
(海珠区分局工作人员在居委召开调解会) (人大代表表扬信中部分内容)
联合调解解民惑
海珠区江南大道南某业主钟女士不服海珠区分局于2023年7月针对该址增设电梯工程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维持该分局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4年4月,钟女士继续向法院提起二审行政诉讼,坚持认为该址增设电梯损害其合法权益。在行政复议和一审均维持该分局所核发许可证的前提下,该分局充分借助法院的调解机制,多次联合属地街道、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介入协调,了解群众的真实诉求,疏通双方观点分歧的难点、堵点,真心换真情促成双方和谐加梯。最终二审法院庭上调解成功,原告方钟女士申请撤诉,反对方与加建方业主达成共识。
(海珠区分局工作人员在社区科普讲解) (海珠区分局工作人员在法院进行调解)
下一步,海珠区分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海珠区老旧小区促进既有住宅业主充分协商、和谐加装电梯方案》工作要求,有效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推动信号捕捉在一线、宣传疏导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着力营造和谐增设电梯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