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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关于开展天河区规划许可技术审查服务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0-07-22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等文件中关于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的要求,我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为我局规划许可技术审查服务单位,服务内容包括开展天河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审批过程中设计方案审查及调整(首次送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及调整的技术审查工作,并出具技术审查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在向我局申请办理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及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及调整事项前应先将相关技术审查申报资料提交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技术审查,取得技术审查单位出具的技术审查合格报告后再向我局申办行政审批(许可)手续。

  二、技术审查费用由财政支出,建设单位无需再支付。

  三、技术审查办理期限:

  1、规划指标核算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补充资料、修改图纸时间不计入),资料文件初审合格后次日开始计时;

  2、规划技术审查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补充资料、修改图纸时间不计入),资料文件初审合格后开始计时;

  3、规划电子报批电子文件初审2个工作日。

  四、技术审查申报(窗口申报或网上申报,二选一)

  1、收件窗口

  地址1: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 号珠江规划大厦一楼业务大厅;电话1:020-83864392

  地址2:天河区瘦狗岭路565号天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电话2:020-85266579

  2、网上申报:https://pm.gzpi.com.cn:600/GP.aspx

  五、审查单位办公地址: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天河分院:天河区瘦狗岭路565号天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

  附件:天河区规划许可技术审查入案材料清单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2020年7月10日


天河区规划许可技术审查入案材料清单

序号

类型

入案材料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基本材料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申请人签名或盖公章

证件在有效期之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授权委托书)

1

原件或扫描件

申请人签名或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申请人签名或盖公章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如有)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盖公章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盖公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扫描件或文号

申请单位与用地单位名称不一致时,应补充单位名称变更材料

规划设计条件

1

扫描件或文号

如无,应提供说明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如无,应提供说明材料

总平面或单体设计方案效果彩图

1

原件或扫描件

盖公章(采用A3幅面图纸彩色打印)

2(四选一)

设计方案技术审查(首次)

总平面设计方案

1

电子文件

按“报建通设计版”制作并通过图形检测

至少1个单体设计方案(平、立、剖)

1

电子文件

设计方案技术审查(调整)

总平面调整后的设计方案

1

电子文件

按“修详通设计版”或“报建通设计版”制作并通过图形检测

至少1个单体设计方案(平、立、剖)

1

电子文件

已批复的总平面方案复函及其附图

1

扫描件或文号

调整方案前后对比说明

1

原件或扫描件

文件盖公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术审查(首次)

已批复的总平面方案复函及其附图

1

扫描件或文号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1

电子文件

按“报建通设计版”制作并通过图形检测

建筑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

1

原件或扫描件、电子文件

文件盖公章、AutoCad版电子文件

人防部门意见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民用建筑按人防工程要求取得人防意见

违法建设查处和办结意见材料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涉及违法建设工程提供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术审查(调整)

已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1

扫描件或文号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后)

1

电子文件

按“报建通设计版”制作并通过图形检测

建筑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

1

原件或扫描件、电子文件

文件盖公章、AutoCad版电子文件

人防部门意见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民用建筑按人防工程要求取得人防意见

调整方案前后对比说明

1

原件或扫描件

文件盖公章

违法建设查处和办结意见材料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涉及违法建设工程提供

3

其他材料

历次规划批复的复文附件(如有)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可选

其他专业部门意见(如有)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专家评审意见或会议纪要(如有)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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