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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相关安排的通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1-05-29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聚集性传播风险,减少人群聚集,缩短现场等候时间,有效疏散人群,确保不动产登记业务有序办理,现就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各登记中心)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凡是已开通e登记或不动产登记+金融“总对总”办理渠道的银行机构,全部持证抵押类业务(含抵押权设立、抵押权注销)均需通过线上申请办理,各登记中心不再受理上述银行机构现场提交的抵押类登记业务申请。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登记中心均须严格落实预约制度。原则上,除企业之间、因入学需要等紧急情况外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均须提前预约。

  三、存量房网签应通过广州市存量房自行交易签约系统(网址:https://clf.gzcc.gov.cn:7800/home)办理全部签约、变更、撤销等事项。

  四、咨询、查询等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公众号提供的线上服务进行。

  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各登记中心应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主动扫码亮码,保持“一米线”距离,分隔就座,尽量避免交谈,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减少在服务大厅停留的时间,防止人群聚集。

  以上安排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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