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更新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的通知
各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加强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地质矿产资源评审专家库(粤自然资矿管〔2021〕265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更新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对象从省、市内地勘单位、勘测设计单位、科研单位、大学院校等单位以及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荐人员中择优选出,相关人员也可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荐。
技术专业分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基础地质、测绘工程、结构工程、道路工程、隧道工程、给排水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算等专业和方向。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不谋私利,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三)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秉公办事。
(四)熟悉掌握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经济、管理的理论知识,熟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要求等规定,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6年,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或同等专业水平。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技术评审工作。
(七)原专家库专家由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结合实际直接退出或征求本人意见后免申请直接加入本库,原入库专家如无意愿继续加入本库,请与我局联系申请退出本库。
三、入库申请方式
采用个人申请方式,但需取得单位推荐意见。专家需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家申请表(附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个人取得的最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所在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签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
(四)主要专业经历业绩成果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只需要复印有关报告的封面、署名盖章扉页即可)。
四、审核
按上述要求报送材料者,经我局审核确定即成为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成员,由我局通知专家本人,并择期将专家库名单公示。
五、专家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质矿产管理处
电话:020-83366981
邮编:510030
邮箱:tongbei@gz.gov.cn
附件: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