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离职人员不慎遗失的行政执法证(共2个)予以公告,声明作废:
1.原持证人姓名:张越飞,行政执法证编号:A426582;
2.原持证人姓名:邱文浩,行政执法证编号:A426581。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