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政府文件公开属性评估调整情况的说明
文章发布日期:2022-10-10来源:宣传教育处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每年对本单位两年半前的一年以内印发的文件,组织文件起草的部门和下属单位进行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我局梳理了2019年本单位印发的文件,组织文件起草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和各监管企业,进行了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经评估,2019年度我局印发的政府文件调整情况如下:
5份主动公开的文件已失效、6份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已失效、2份免予公开的文件调整为主动公开、2份免予公开的文件调整为依申请公开,详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印发的政府文件公开属性评估调整结果一览表》。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印发的政府文件公开属性评估调整结果一览表
序号 | 文件题名 | 文件编号 | 印发日期 | 公开属性 | 评估调整意见 | 评估调整的依据 |
1 | 关于广州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听证会公告 | 穗规划资源字[2019]20号 | 20190131 | 主动公开 | 已失效 | 听证会已完成。 |
2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通知 | 穗规划资源字[2019]92号 | 20190321 | 主动公开 | 已失效 |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通知》,相应文件也随之失效。 |
3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设施农用地正负面清单(有土栽培)》的通知 | 穗规划资源字[2019]151号 | 20190412 | 主动公开 | 已失效 | 2020年12月14日已印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20〕59号),该文件已失效。 |
4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设施农用地正负面清单(水产养殖)》、《广州市设施农用地正负面清单(畜禽养殖)》的通知 | 穗规划资源字[2019]174号 | 20190510 | 主动公开 | 已失效 | 2020年12月14日已印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正负面管理清单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20〕59号),该文件已失效。 |
5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穗龙花园入户测绘工作的通知 | 穗规划资源字[2019]213号 | 20190603 | 主动公开 | 已失效 | 穗龙花园入户测绘工作已于2019年6月完成,相应文件也随之失效。 |
6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养殖用海情况专项核查的通知 | 穗规划资源字[2019]74号 | 20190306 | 依申请公开 | 已失效 | 2020年12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围海养殖用海调查情况的报告》向省自然资源厅报送调查结果,相应文件随之失效。 |
7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收年度海域使用金的通知 | 穗规划资源字[2019]125号 | 20190408 | 依申请公开 | 已失效 | 2019年度市本级海域使用金已于2019年7月底前征收完成,相应文件随之失效。 |
8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优化海域使用金注记流程的通知 | 穗规划资源字[2019]149号 | 20190417 | 依申请公开 | 已失效 | 2022年3月1日,我市实施《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海域使用金注记相关规定按地方法规执行,相应文件随之失效。 |
9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用地收储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 穗规划资源字[2019]255号 | 20190612 | 依申请公开 | 已失效 |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用地收储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19]255号),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已于2021年6月12日到期。 |
10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增量房转移登记(含抵押)业务网上申办工作指引》的通知 | 穗规划资源字[2019]279号 | 20190621 | 依申请公开 | 已失效 | 2020年12月印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总对总”模式的通知》,广州市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通过“总对总”模式办理,原基于我市专线办理“e登记”业务的银行,其相关系统账户及查询权限等自2021年1月31日后终止使用,相应文件也随之失效。2022年已印发且对外主动公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推行增量房转移登记业务网上办理的通告》,含附件《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增量房转移登记业务网上申办系统操作指引》。 |
11 | 行政决定书(广州文化公园(广州市荔湾区公园管理中心)) | 穗规划资源法字[2019]17号 | 20191210 | 依申请公开 | 已失效 | 该文被生效法律文书撤销,自始无效。 |
12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围填海成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 穗规划资源字[2019]82号 | 20190313 | 免予公开 | 调整为依申请公开 | 为更好指导用地单位开展登记工作,将该办理指引调整为依申请公开类别。 |
13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穗规划资源字[2019]221号 | 20190529 | 免予公开 | 调整为主动公开 |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于每年第一季度经同级党委同意后,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的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议调整属性为主动公开。(备注:该目录已按要求于2019年6月24日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
14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变电站兼容储能站、充换电站典型设计方案指引(试行)》的通知 | 穗规划资源字[2019]177号 | 20190506 | 免予公开 | 调整为依申请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该文件不属于需主动公开事项,调整为依申请公开。 |
15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白云区北部8村1居主干管供水工程)批复的通知 | 穗规划资源字[2019]321号 | 20190718 | 免予公开 | 调整为主动公开 | 根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的审批程序,该批复文件公开方式为主动公开。该项目由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我局向区局转发批复内容,建议公开方式也按主动公开处理。 |
附件下载: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印发的政府文件公开属性评估调整结果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