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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4-07-01来源:市地质调查院

各有关涉海法人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219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2024年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工作要点的通知》(粤自然资海经〔2024〕692号)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工作,及时了解海洋经济活动单位的发展动态,促进海洋强市建设,我局现对全市涉海法人单位(企业)开展定期统计调查工作。请涉海法人单位(企业)积极配合本年度统计调查,按时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本次海洋经济统计调查需填报的数据包括2024年月度、季度、年度数据以及补填2023年度的历史数据。企业根据产业性质按月度或季度填报一份重点涉海法人单位(企业)财务状况表,以及按月度填报一份企业生产经营实物情况表。

  二、填报方式

  登录广东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直报平台(http://nr.gd.gov.cn/services/direct/ep/login?sys=gdhy)进行联网直报,填报单位登录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初始密码:Abc@202101。

  三、填报时间

  月度报送时间为次月20日前,季报报送时间为季后20日内,年度报表为次年7月20日前。

  四、咨询方式

  主管单位:张先生,020-83346873

  技术指导单位:李先生,18617359059

  系统填报及账号管理咨询:唐女士,020-83701683

  广州市海洋经济统计咨询群(QQ群):721339849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作为本次专项统计调查的对象,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调查机构和调查工作人员,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调查所需资料,不得拒报、瞒报、虚报、迟报统计数据。对各单位提供的任何数据、信息、资料,我局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相关数据限于本次统计调查的目的,不作为其他用途。

  附件:《广东省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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