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广州市国土资源业务档案对外利用规定》解读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土资源业务档案对外利用规定的通知
为规范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的对外利用活动,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3月14日印发《广州市国土资源业务档案对外利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出台背景
档案管理主体发生变化
2014年制订的《广州市房地产档案对外利用规定》将于2019年3月有效期届满。《广州市房地产档案对外利用规定》实施期间,我市全面实施了机构改革,房地产档案管理的主体和范围发生了改变。
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相继出台实施
2015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对于国土资源档案的定义范围、管理主体等都有新的要求。
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对档案查询利用提出新的要求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部署均要求进一步规范档案利用工作,提升档案利用服务效率和水平。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广州市档案管理规定》
《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修订内容
内容解读1:明确档案定义和管理主体
内容解读2:遵循便民高效的工作原则
内容解读3:规范档案对外利用主体
内容解读4:规范档案对外利用形式
原则上以数字化成果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规定》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地质、矿产业务档案利用工作、深化便民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有重要的意义。下一阶段,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部署,为社会各界提供更高效、更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