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解读
一、背景和编制过程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中共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决议提出,突出绿美广东引领,高水平谋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要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广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充分衔接《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内容,落实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要求,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前期调研、专家论证、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讨论等环节,形成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六项原则”,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广东省和广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要求。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2035年,分9章35节,主要内容为:第一章,明确了本次规划的编制目的、规划期限、规划范围,规划依据及规划解释等内容;第二章,概述广州市现状国土空间生态特征与近年来广州市开展的生态修复探索实践成效;第三章,明确了规划指导思想与目标指标;第四章,提出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通山达海的生态空间格局、三大空间生态修复方向等生态保护修复总体要求;第五章,从筑牢山林生态屏障、修复城市蓝脉绿网、推动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固碳汇碳等方面提出加强生态空间修复的要求,支撑绿美广州生态建设;第六章,从保障农业生态安全、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提出统筹农业空间修复整治的要求,推动“百千万工程”实施;第七章,从森林城市建设、珠江水系修复、建设韧性城市等方面提出提升城镇空间品质的要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第八章,基于生态系统修复任务,统筹部署六项行动计划、22类重点生态修复工程;第九章,提出推进市区传导、强化组织领导、稳定财政投入、鼓励市场化运作、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的实施保障措施。
三、主要特点
一是全域统筹,从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视角出发,既强调非建设空间自然生态系统的修复也关注建设空间生态问题的解决和人居环境品质的提升。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全域统筹的生态安全格局评估、生境覆盖的生物多样性评估、韧性优先的生态恢复力评估、以人为本的生态服务功能评估,识别广州市生态功能受损与退化区域。三是强调区域协同,以区域一体化保护为前提,构建“湾区—市域—单元—修复项目”多尺度镶嵌融合的生态网络体系。四是注重落地实操,面向各生态子系统修复目标,统筹部署青山计划、绿水计划、蓝湾计划、锦田计划、筑境计划、一体化保护修复等六项行动计划及22类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涵盖山林湿地空间、农业生产空间、沿江滨海岸线、江心岛洲、城乡环境等特色生态资源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