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关于简化统一促进集约节约用地流程的相关建议
受理编号: | GZ19091700257 | 来信标题: | 提出关于简化统一促进集约节约用地流程的相关建议 |
分 类: | 耕保村庄规划 | 来信日期: | 2019年09月17日 |
来信对《设施农用地正负面清单(无土栽培)》的意见建议。觉得关于“灌、排水沟渠、道路等工程设施占地面积与设施项目总面积的比例不得高于8%”这条负面清单不现实,此清单之目的可能主要是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但经营者更会考虑。因为有土地成本,但目前工人成本较高,即是无土栽培,那培养料的进出,产品的运输不能靠肩扛手提,田间道和棚间道都必须留有机动车道。根据实践,先排水沟占地面积比例就要超过3%,还有棚间道(2-4米宽),田间道(4-5米宽),最少比例超20%,还有其他如培养料及栽培后的废料临时堆放处。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部门: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处理日期 : | 2019年09月30日 |
我局于2019年9月17日收到您对《广州市设施农用地正负面清单(无土栽培)》(下称“清单)”的意见建议材料,提出关于“灌、排水沟渠、道路等工程设施占地面积与设施项目总面积的比例不得高于8%”这条负面清单不现实。根据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履职予以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清单”中“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指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占地面积与设施项目区域总面积的比例)不得高于8%”,是参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制定的。
二、“清单”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市相关农业企业意见。制定“清单”初期,走访调查了市内无土栽培类农业企业(如绿航、绿天然等公司),掌握相关情况;2018年9月“清单”初稿完成后,再度面对面征求了相关农业企业意见,会上相关企业未对此条规范提出异议。
三、目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正准备出台关于支持设施农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方面的通知,我局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市实际情况,对“清单”进行调整、修订,届时会将您的建议和意见纳入考虑。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的支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