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报装立体车库的问题
受理编号: | 穗12345转字第0720111710561150001号 | 来信标题: | 关于咨询报装立体车库的问题 |
分 类: | 交通运输/交通设施/增设 | 来信日期: | 2020年11月17日 |
市民咨询关于报装立体车库具体流程的问题。
处理状态: | 已回复 | 处理部门: | 越秀区分局 |
处理日期 : | 2020年11月17日 |
就其咨询报装立体车库的问题作出答复如下: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深化若干规划用地改革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552号)第一点的内容(见附件),在原有用地红线范围内布局地面停车设施和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同步指引其可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中的“通知公告”里可查询到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