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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反映不动产转移问题

受理编号: 0822121316434346701 来信标题: 反映不动产转移问题
分  类: 咨询 来信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市民来电反映上址宅基地产权属于其和其母亲,现需要过户给其母亲,希望职能部门告知市民宅基地办理过户需要带什么资料。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处理部门: 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处理日期 : 2022年12月13日

  经我局致电了解,市民欲咨询如何通过赠与方式转移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根据《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赠与申请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资料: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受让人属于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受让人受让房地产后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宅基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等)、税务部门出具的纳(免)税证明、赠与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等资料原件。我局已将所需资料通过系统短信发送至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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