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不动产继承问题
受理编号: | 0823020314445611801 | 来信标题: | 反映不动产继承问题 |
分 类: | 咨询 | 来信日期: | 2023年02月03日 |
市民咨询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如何办理。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处理部门: | 番禺区分局 |
处理日期 : | 2023年02月07日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回复:我分局已于2023年2月7日10时39分至10时48分致电市民。经电话沟通了解,市民表示继承人持有公证遗嘱,现需咨询如何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继承登记。 我分局已告知市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第1.8.6条“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要求,持身份证明、发生继承法律事实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明等资料前往不动产办理机构或通过网上申办方式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继承登记。如符合条件的,办理机构将积极配合市民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