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不动产继承问题
受理编号: | 0823070312364475901 | 来信标题: | 反映不动产继承问题 |
分 类: | 咨询 | 来信日期: | 2023年07月03日 |
市民反映其丈夫的父亲在越秀区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有公证书),现咨询继承手续。
处理状态: | 已答复 | 处理部门: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 |
处理日期 : | 2023年07月03日 |
我分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7月3日下午16:45分致电市民了解情况并解答。根据《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2点的规定需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申请人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证明、报建资料、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门牌证明、继承公证等相关材料到越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越秀区北京7号一楼,电话:020-87602685)。市民表示清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