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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

广州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适用范围及类型有哪些?

来源:建筑规划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8-09 16:11:4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适用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穗规划资源规字〔2023〕4号)实施前已建成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合法非居住存量房屋,以宗地或栋为单位按规定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能以宗地或栋为单位的,改建部分应当具有相对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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