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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土地违法行为构成土地犯罪?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有哪几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5-01 18:09:2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土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时构成土地犯罪:非法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非法审批土地的违法行为、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有4项,即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10条),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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