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具体职责分工是怎样的?
答:区政府: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群测群防体系的统一领导,组织开展防灾演习,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等工作,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群测群防体系运行经费。区分局具体负责全区群测群防体系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宣传培训,指导街道(镇)、居委(村委)开展日常监测巡查及简易应急处置工程,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下级上报的险情进行核实,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群测群防年度工作总结。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在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街道(镇)级具体承担本辖区内隐患区的宏观巡查,督促居委(村委)监测组开展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宣传培训,防灾演习。做好本辖区内群测群防有关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完成辖区内群测群防年度工作总结。
居委(村委)会:参与本居委(村委)会地域内隐患区的宏观巡查,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落实临时避灾场地和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准备预警器具;在上级群测群防管理机构指导下,填写避灾明白卡,向受威胁村民发放。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报告,按照上级命令,及时组织群众疏散避灾;在危急情况下可直接组织群众避灾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