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承担机构资质有何要求?
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承担机构资质有如下要求:
1.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各区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均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
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
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