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业务知识问答
1.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相关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国有资产立法和监督,企业国有资产法颁布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不断完善,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制度初步建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就国有资产管理听取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有所加强。国务院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产权日益明晰,国有资产管理机制逐步理顺,会计统计等基础工作显著加强。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决定自2018年起,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的综合报告,以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四个专项报告。综合报告每年以书面形式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届末年份作口头报告。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一个专项报告的口头报告。(转自财政部微信公众网)
2.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的重点是什么?
根据新华社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国有自然资源报告重点是:自然资源总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重大制度建设,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