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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深入推行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17:31:3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22〕1号)的部署要求,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8月24日试行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增城区分局大力推进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

  街坊姚先生是增城区分局试行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的第一位受益者。据了解,姚先生的母亲去世后留下了一处房产,按照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和子女,姚先生的父亲和兄弟姐妹均已放弃继承,姚先生的外祖父母均已先于姚先生的母亲去世,但因历史久远,姚先生经过公安、医疗卫生等部门均无法获取其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材料,无法按照常规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办理指引所需的材料和流程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姚先生的母亲去世时已超过80周岁,在“信用中国”查询了姚先生无失信情况,符合告知承诺制的要求,向姚先生介绍了告知承诺制这一新政策。在了解了相关政策要求和虚假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后,姚先生按照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顺利办理了继承登记手续。

  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业务中,由于年代久远、民俗、20世纪户籍制度等多种原因,经常存在一些继承人穷尽调查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父母和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的情况。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的推行,有针对性地解决了这一大难题,提高了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

  正是因为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试行取得了良好成效, 2024年3月15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正式全面推行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并进一步扩大了告知承诺制的适用范围,让更多群众因此受益。截至2024年11月30日,增城区分局已累计通过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帮助群众办理业务23宗,获得群众一致认可与好评。

  增城区分局将继续有效推行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为群众排忧解难,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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