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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管理

建设用地报批时,对其中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但现状地类仍是耕地、其他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部分地类是否需要再次办理审批手续,并重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来源:调查监测处 发布时间:2024-10-24 16:49:3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答: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用地,无需重复报批,也不需要重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涉及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用地,在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告中说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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