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元)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备注 |
不 动 产 登 记 费 | 住宅类 及车位、车库、储藏室 每件80元 | 财税[2014]77号; 粤发改价格[2016]858号; 国土资厅函[2016]2036号; 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粤国土资办便函[2016]337号; 财税[2016]79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穗发改[2017]91号; 财税[2019]45号; 财税[2019]53号; 穗发改[2017]1050号。 | 符合相关条件的,执行优惠收费标准 (其余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的,详见《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费免收情形》) |
非住宅类 (除车位、车库、储藏室) 每件5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