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查询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活动,加强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管理和利用,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月13日印发实施《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在起草过程中,通过实地调研、专家座谈、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意见,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工作开展的合法性、便利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论证。
《办法》以《物权法》《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等上位法为依据,结合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等工作部署,重点在以下几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大力推进信息共享。《办法》规定市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信息共享后,市民在办理相关行政业务时无需提交不动产登记资料相关证明。
二是创新登记资料查询的办理渠道和服务方式。《办法》提出应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在相关场所设置登记信息查询端口、线上申办速递上门等方式,为查询人提供便利。
三是扩展自助查询服务终端的使用区域。《办法》提出查询机构可以在市、区政务部门以及人民法院、街道等场所设置自助查询服务终端,逐步扩大登记资料查询的网点范围。
四是压缩办理时间。《办法》细化了关于查询的办理时限。同时,为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实践操作性,《办法》进一步对申请人的查询目的予以规范,并对申请要件、办理流程作出细化规定。
《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工作,进一步深化便民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有重要的意义。下一阶段,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优化信息核查和数据共享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部署,为群众、企业、单位等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利、更加主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