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总对总”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市规划资源局各区分局、各有关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广州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村镇银行、外资银行: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系统推广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432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20〕62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总对总”模式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改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规范全市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总对总”业务操作,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安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5日起,对广东省内(深圳除外)其他地区银行通过金融总对总系统提交的广州地区房屋类已上线业务,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可直接办理。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我市各银行的房屋类单笔抵押权设立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应全部通过金融总对总系统网上申请办理,暂停线下办理。对特殊原因无法网办的,可通过线下窗口预约申办。
三、自2021年7月12日起,原基于我市“e登记”专线点对点办理业务的银行,其专线的案件申请权限对应终止使用,但暂时保留查询权限,作为应急使用。
四、请各银行积极推广、使用金融总对总系统,并按照粤自然资函〔2020〕432号文关于不动产登记便民窗口建设标准的要求,在各网点设置便民服务窗口,以减少线下跑动,升级办事体验。后续我市将定期通报各银行网办及便民窗口设置情况,适时组织宣传培训和工作对接,并提供必要的政策协议、业务办理、系统技术等方面的咨询答疑和支撑保障。
五、请我市尚未签约的银行于6月30日前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约,已签约但尚未申请总对总系统账户权限的银行于6月30日前向人行广州分行申请账户。
六、为保证业务主体身份真实性核实,提高业务处理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促进整体处理效率的提升,金融总对总系统将在6月25日统一新增电子签服务,即在办理登记业务的申请书、抵押合同的签署中,对抵押人、抵押权人采用电子签名认证和后续流程电子化处理。银行有关电子签服务开通请联系人行广州分行结算中心,联系人:黄晓彬,电话020-85575613,1353523****。
特此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