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专题 > 改革成效 > 实践案例

实践案例

别让这样的戏码,套牢你!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09 15:33:3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骗子:来来来!走过路过别错过!利息好低,快速放款!

  市民:最近等钱使喔!有钱送上门,正好!

  骗子:来来来!签下这些合同!

  市民:空白合同?

  骗子:合同要寄回总公司确认后再填写,到时会给你一份!快签吧!

  市民:还要收走我的银行卡、U盾、密码?

  骗子:都是走程序啦,不用担心!

  数月后……

  市民:借款费用这么高?合同也没给我一份!不借啦!

  骗子:想反悔?你的房子已经抵押给我啦!

  市民:呜呜……我只能卖房还债了!

  听说,乐小编今天要给各位街坊讲防骗?

  没错!虽然,这类防骗案件隔壁政府部门公众号已经讲过很多遍了吧?但是,因为骗子太可恶,非拿房产来搞事情,把各位不小心上当的街坊拿捏得死死的,所以,乐小编今天必须出手,揭示骗子招数,给大家提个醒儿!

  请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市民梁先生受低息宣传诱导,以自己的房子作为抵押向A公司借款86万元,借款期限10年。

  办手续的时候,A公司业务员拿出多份存在空白格式条款的合同、文书,催促梁先生签名按指印,诱骗梁先生签下“阴阳合同”,还收取了他的银行卡、U盾和密码,由A公司业务员操作其账户。

  期间A公司让梁先生签署了一份10年期还款计划表,本金、利息是以复杂的字母、公式表示。虽然梁先生追要,但一直也没有拿到合同和还款计划表。

  后来梁先生实际收到80万元,被扣取了近6万元手续费,逾期还款时,每天还被收取1200多元罚息。

  还款近1年后,梁先生觉得这笔贷款越还越多,和当时所讲出入很大,提出质疑,要求一次性结清借款。A公司以不配合解押房产相威胁,要求其支付高额违约金和手续费。梁先生无奈之下,只得卖房还债,共损失30多万元,借款期间实际平均年利率超过36%。

  梁先生就这样被对方的“低息”“速贷”误导,一步步入套,被对方以各种名目收费,隐瞒利息,损失惨重。

  在上述案例中,不法分子以“低息”“快速放款”为饵吸引被害人借款,欺骗被害人签署两套不同借款人的空白格式借款及抵押合同,刻意隐瞒罚息、违约金条款,通过控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及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假象,将被害人的房产以抵押方式加以控制,迫使被害人就范。

  乐小编在此提醒各位街坊——

  一、房产处置授权委托须谨慎。签署房产授权委托书时,一定要预判风险,清楚知悉委托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等,更不要轻易签署包含空白条款的授权委托书。

  二、慎防“套路贷”陷阱。抵押贷款应选择正规机构,清晰了解借款条件及合同条款,勿将银行卡、U盾和密码等提供给他人,防止落入不法分子的抵押贷款陷阱。

  不动产是一个家庭的重要财富和资产,不动产安全事关各位街坊的切身利益,让我们提高警惕、提防“套路”,一起守护我们的不动产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