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行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智能电子报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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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函》的要求,我局印发了《广州市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结合电子报批试行告知承诺的工作指引》(下称指引),实行建筑工程二维智能化审批。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现通知如下:
中小型(住宅、办公、商业)项目、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事项申报自2020年4月6日不再收取技术审查报告,办理智能报批及出具承诺即可,相关流程按照指引要求办理。请各有关单位周知,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可向我局反映。
附件:《广州市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结合电子报批试行告知承诺的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