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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来源:确权登记处 发布时间:2023-04-23 11:54:4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广州推出不动产登记支持高质量发展“新十条”举措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南沙方案”和省、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助力广州营商环境出新出彩,广州不动产登记部门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现析产预告登记等业务一个工作日办结。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实现预购商品房析产预告登记、提交继承公证书或司法文书的继承预告登记、协助司法转移预告登记、变更预告登记以及涉及姓名、身份证明类型、出生日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变更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二、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全城通收。遵循全市一体、就近可办原则,在国有土地上存量房登记业务全城通办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告登记、首次登记、增量房转移登记、非公证继承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海域使用权、林权登记业务可在任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深化全城通收水平。

  三、推行“验登合一”服务。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且未设定权利负担的工业、仓储及科、教、文、卫等公共建筑,在不涉及分割销售、共有面积分摊的情况下,项目竣工并取得联合测绘成果后,可一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土地核验及不动产登记。

  四、拓展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范围。优化省金融“总对总”服务系统功能,逐步新增抵押权变更登记、预告抵押变更登记、预告抵押转抵押权首次登记业务类型,并增加抵押权人代理人电子签名功能,进一步拓展合作银行线上办理的业务范围和系统便捷性,提升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水平。

  五、推广房屋首次登记不动产电子证照。企业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业务时,可自行选择不申领纸质不动产权证书,案件核准登记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仅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企业可直接在“粤商通”“粤省事”小程序查询、下载和利用。企业后续确有纸质证书需要的可申请补领。

  六、试点“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民政”服务。在白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等婚姻登记机关服务场所设立“互联网+婚姻析产”网办服务点,指引已办完婚姻登记手续且有析产需求的当事人提交相关析产登记申请,免于跑动不动产登记大厅。

  七、试点“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仲裁”服务。在广州仲裁委设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办服务点,当事人完成不动产登记仲裁法律服务或调解服务后,对有登记业务办理需要的可一并提起相关申请,免于跑动不动产登记大厅。

  八、实现非自然人微信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扩大微信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申请人范围,进一步实现非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询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免于现场跑动登记资料查询窗口,深化登记信息查询网办水平。

  九、增设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点。加强不动产登记延伸基层服务,做好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等对象的服务。选择相关社区服务中心、街镇居委、工业园区设立不动产咨询服务点、流动站,积极成立党员先锋队、志愿服务队,开展不动产登记入企入村入社等服务活动,做好“家门口”“点对点”服务。

  十、打造不动产智慧服务大厅。选取南沙区登记中心打造不动产登记智慧服务大厅,建立咨询、查册、调档、受理、领证全过程“智慧登记”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可留言咨询登记业务、自助查册、预约调档,利用自助受理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智能受理”,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完善自助打证、自助取证等服务,具备条件后积极在其他登记机构推广。

  专此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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