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行广州、东莞两地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的通告

来源:确权登记处 发布时间:2023-07-20 10:24:5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一图读懂-广州、东莞两地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水平,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为广州、东莞两地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我局联合东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企业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服务。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业务模式

  不动产登记打破属地限制,广州、东莞两地企业群众可以申请办理位于另一城市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服务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借助人脸识别、信息共享、电子签名、网上支付等技术手段,由异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协助(或指引)申请人发起不动产登记业务,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线上接收办理,涉及税费、登记费由申请人线上缴纳,属地根据各自规则核发证书,实现线下“就近办理,只跑一次”或线上“不见面”服务。

  二、业务范围

  现阶段广州、东莞两地“跨城通办”业务包括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商品房预售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商品房项目的抵押权首次登记登记和注销登记、商品房项目的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换(补)证登记、注销登记。

  三、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理渠道

  1.广州地区办理路径。企业群众通过身份认证后登录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1)登录网址:https://bdcws.gzlpc.gov.cn/gzwwsq/#/entry;

  (2)“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hzyj.gz.gov.cn/)-系统专区;

  (3)“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特色创新-特色便民服务-不动产登记-对应城市(广州);

  (4)“全国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https://bdcyc.mnr.gov.cn/)-我要办理-广东-广州。

  2.东莞地区办理路径。企业群众通过身份认证后登录东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1)“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http://dgbdc.dg.gov.cn/)-办事大厅-登记业务;

  (2)“广东省政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特色创新-特色便民服务-不动产登记-对应城市(东莞);

  (3)微信公众号“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我要办事-办事大厅。

  (二)线下办理渠道

  广州、东莞两地不动产登记大厅。相关办理机构的联系电话、材料邮寄地址等信息详见附件。

  四、办理指引

  企业群众可自行通过两地线上办理渠道提交业务申请,也可向异地登记大厅现场申请办理。异地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按不动产属地登记机构的收件标准收取材料,核验申请人身份信息,通过不动产属地网申系统账号(或以“代办人”角色)协助申请人提交相关业务,并根据不动产属地登记机构需要,协助申请人邮寄原件申请材料、指引线上缴税缴费、补正申请材料、发放纸质不动产权证等。两地有关主要办理流程及信息查询如下:

  (一)广州地区办理指引

  1.办理指引。广州地区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所需材料清单、文书格式及办理状态可在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系统(文书格式、办事指南、业务查询等栏目)查看,也可通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等查看。

  2.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

  (1)认证登录。企业群众(或异地登记机构“代办人”)可选择通过粤省事、账号密码、微警认证、政务服务APP、数字证书等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登录。

  (2)网上申办。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网签申请、核税申请、缴交税费均在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一网”办理(有关案件办理进度、办理要求、线上缴税费、邮寄材料等事项注意通过网办系统或短信通知查看)。

  (3)查看电子证照。对已核准登记的,可查看名下的电子证照。企业可通过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业务查询”、“穗好办”APP、“粤商通”APP;个人可通过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业务查询”、“穗好办”APP、“粤省事”小程序查看。

  3.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企业群众可通过 “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穗好办”APP及“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查询《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非产权人自然状况版、产权人版)及验证其真伪、《广州市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证明》,权利人还可及授权他人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二)东莞地区办理指引

  1.办理指引。东莞地区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所需材料清单、文书格式及办理状态可在东莞市不动产登记官网(办事指南、办事大厅、表格下载等栏目)查看,也可通过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查看。

  2.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

  (1)认证登录。企业群众(或异地登记机构“代办人”)可选择通过粤省事、账号密码、微警认证、政务服务APP、数字证书等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登录。

  (2)网上申办。微信关注“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在公众号页面点击“我要办事”-“办事大厅”,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根据相关提示操作后,提交业务。业务提交成功后,群众可以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或“i莞家”微信公众号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3)线下申办。商品房项目的抵押权首次登记和注销登记采用异地登记大厅现场申请办理。①申请人可根据《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到异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业务。②窗口人员完成收件后,由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并将受理单和缴费单发送到异地窗口。申请人通过缴费单二维码进行登记费缴费。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登簿及缮证环节后,不动产登记证明将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至申请人。异地窗口将收件材料原件邮寄至属地“跨城通办”窗口。

  (4)查看电子证照。对已核准登记的,可查看名下的电子证照。企业群众可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查看。

  (5)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企业群众可通过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查询《东莞市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证明》。自然人还可通过电子委托授权他人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东莞两地办理机构信息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