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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量房转移登记网上申办服务的通告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18 17:49:3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2022年4月,我局已全面推行增量房转移登记业务网上办理。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网办便利度,让企业群众获得更加良好网办体验,现我局对网办流程和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业务范围

  自2023年8月21日起,以下第(一)(二)类型增量房转移登记网办,按照优化后申请材料和办理模式(附件1)、以“能网办,尽网办”原则进行申办。登记机构不再受理符合网申条件但预约线下办理的案件。

  (一)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增量房转移登记(含合并抵押权预告转抵押登记);

  (二)未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增量房转移登记(含合并抵押权登记)。

  (三)以下特殊情形增量房转移登记案件,可按照原线下路径申办:

  1.购房者持生效法律文书单方申请的;

  2.合并其他登记情形如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3.申请人遗失不动产权属证明的;

  4.因系统障碍、数据无法获取等原因,经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暂无法通过“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申办的案件。

  二、办理模式

  (一)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增量房转移登记(含合并抵押权预告转抵押登记),实行“(申请人)外网申请-(登记机构)内网受理-(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办理模式,免于购房者刷脸认证和电子签名确认,免于提交纸质材料现场核验。

  (二)未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增量房转移登记(含合并抵押权登记),实行“(申请人)外网申请-(登记机构)内网受理-(登记机构)内网审核-(申请人、登记机构)现场核验登簿”办理模式,需购房者刷脸认证和电子签名确认,开发企业方可在外网申请端发起业务申请,后续需提交纸质材料到登记机构进行现场核验。

  三、操作指引

  开发企业登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不动产登记”频道,进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发起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附件:1.增量房转移登记网上申办指南

  2.增量房转移登记业务网上申办系统操作指引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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