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关于天河区体育西路育兰街10号5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的声明
已于2024年11月25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天河区体育西路育兰街10号5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为:现有申请人卢刚锋、卢毅、卢刚声称坐落在天河区体育西路育兰街10号503房的权利人卢法秀及配偶卢楚贤已去世,并声明卢刚锋、卢毅、卢刚为上述房屋卢法秀及配偶卢楚贤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卢刚锋、卢毅、卢刚与被继承人卢法秀、卢楚贤属于父子、母子关系,被继承人卢法秀、卢楚贤的父母先于卢法秀、卢楚贤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卢法秀及卢楚贤父母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4登记01290716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20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