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9号8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的更正声明
已于2024年11月21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9号8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现有申请人许丽玲、陆顺屏声称坐落在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9号801房房屋的权利人陆炽林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陆炽林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许丽玲、陆顺屏与被继承人陆炽林属于夫妻、父女关系,被继承人陆炽林的父亲、母亲先于陆炽林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陆炽林母亲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8074562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