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天河区宝悦街4号14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的更正声明
已于2024年12月16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天河区宝悦街4号14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现有申请人樊成语、樊成学、樊成合声称坐落在天河区宝悦街4号1402房的权利人樊润兴已去世,并声明樊成合为上述房屋樊润兴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樊成语、樊成学、樊成合与被继承人樊润兴属于兄弟姐妹关系,被继承人樊润兴的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先于樊润兴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樊润兴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