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地址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00号23+1---3以钟明毅名义领取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408314号《不动产权证书》和以康力勤名义领取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40625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登记09610631号。核准登记的房屋性质是市场化商品房,建筑面积136.4901平方米,钢筋混泥土结构。
经核实,该房屋登记的地址有误,该房屋地址应为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00号2403房。我局已书面通知钟明毅和康力勤限期申请办理该房屋更正登记手续。因产权人逾期未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第八十一条规定,我局将依法对该房屋“地址”更正为“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00号2403房”。
如对以上更正事项有异议,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7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38036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