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83号)
现有申请人刘细但持位于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选元大街五巷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43530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该房产原以刘细但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82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82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82平方米办理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20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29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