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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变更登记公告

集体土地所有证更正公告(华严寺用地与集体压盖)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7-06 16:01:1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编号: 202300080    

  因根据《关于花山镇和郁村委申请使用本村土地(山地)作建设厂房用地的批复》花国土地批字【1995】第007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年 7 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联系方式:   020-86833094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新民村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新民经济联合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原《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6449号)发证面积为969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745.78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969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222.91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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