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2300085
因根据《关于征用收回土地并划拨土地使用权给花都市公路交通建设总指挥部作花都大道(北兴镇段)建设用地的请示》(花国房地字[1998]第122号)、《关于花都市公路交通建设总指挥部建设山前公路(北兴镇段)用地的批复》(穗国土地批字[1998]第31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北96097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年 7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联系方式: 020-86833094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8331号,面积1492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209.65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1492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1282.59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
2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8495号,面积6620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868.96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6620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5746.86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
3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8683号,面积867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98.25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867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768.65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
4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8690号,面积913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21.65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913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891.32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
5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800450号,面积15969.92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420.1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15969.92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15548.5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
6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8703号,面积1324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5.17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1324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1318.81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
7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8686号,面积504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104.2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504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399.96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
8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800449号,面积12600.27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422.63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12600.27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12176.59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
9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8713号,面积655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86.1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655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568.58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
10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8484号,面积13003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521.87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13003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12481.28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
11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8742号,面积23990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219.65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23990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23770.27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
12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8719号,面积4478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385.47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4478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4092.08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
13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8737号,面积117308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402.68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117308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116864.58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
14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8744号,面积7417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99.38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7417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7317.53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
15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村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9744号,面积76499平方米(椭球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589.87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76499平方米(椭球面积)更正为75910.11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 | |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