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109号)
现有申请人张铭新持位于番禺区石碁镇永善村路永坊街7号(原番禺县石碁镇永善村義里北大街十一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33762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8-016686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更正登记。
该房产原以张永生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101.54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100.08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将张永生更正为张铭新,张铭新身份证号码为4401**********4218,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100.08平方米办理更正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10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0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