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003号515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的更正声明
已于2023年6月21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003号515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现有申请人徐广民、徐洁、徐岸汀声称坐落在本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003号515房房屋的权利人徐达明及配偶汪淑云已去世,并声明徐岸汀为上述房屋徐达明及配偶汪淑云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徐达明父母均先于徐达明死亡,汪淑云的父母均先于汪淑云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徐达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该案以23登记01135246号受理,现我中心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06月21日——2023年07月20日(共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