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128号)
现有申请人何桂芬、何耀光、何桂兴持位于番禺区洛浦街东乡一街二巷5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0785、07210786、07210787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该房产原以何桂芬、何耀光、何桂兴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59.10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30.94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30.94平方米办理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23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