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凤凰新村16幢2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的更正声明
已于2024年4月8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凤凰新村16幢2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现有申请人钟南宁、钟月嫦、钟燕嫦、钟新宁声称坐落在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凤凰新村16幢201房的权利人钟锋、许素卿已去世,并声明钟南宁为上述房屋钟锋、许素卿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 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钟南宁、钟月嫦、钟燕嫦、钟新宁与被继承人钟锋属于父女、父子关系,被继承人钟锋的父母先于钟锋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钟锋父母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