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天河区员村四横路5号大院2号304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的更正声明
已于2024年5月28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了陈永刚、李嘉荟声称坐落在天河区员村四横路5号大院2号304房的权利人汪正及其配偶陈德芳已去世的公告,现因公示内容不完善,更正如下内容:1、“以上申请人承诺陈永刚、李嘉荟与被继承汪正及其配偶陈德芳属于父子、母子;外孙女关系,被继承人汪正及其配偶陈德芳的父母均先于汪正及其配偶陈德芳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汪正及其配偶陈德芳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更正为:“以上申请人承诺陈永刚、李嘉荟与被继承汪正属于父子;外孙女关系,被继承人汪正的父母先于汪正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汪正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