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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变更登记公告

集体土地所有证更正公告(炭步镇布溪村)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03 17:29:1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1.自然资源部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广州段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71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花府征〔2024〕1号);2.《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不动产单元号:440114008017GB00001F0001001,不动产权证号: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45362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12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4】510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 9月 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联系方式:   020-86833094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布溪村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布溪第九经济合作社所属土地所有权, 原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穗集有(2012)第03000160号,发证面积为75565平方米(椭球面积),因宗地中存在其他已征的国有用地758.24平方米(平面面积),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20850.39平方米(平面面积),共计21608.63平方米(平面面积),现将登记面积由75565平方米(椭球面积)分别更正为21080.64平方米(平面面积)、10401.18平方米(平面面积)、22475.5平方米(平面面积)(注:原土地证发证面积是椭球面积,现宗地的发证面积是平面面积),现办理该集体土地所有证更正手续。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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