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关于天河区广利路57号303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已于2024年10月24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天河区广利路57号303房继承登记的公示》,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为:“现有申请人郭海、张子秋声称坐落在天河区广利路57号303房房屋的权利人配偶郭江已去世,并声明郭海为郭江产权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以上申请人承诺已向公安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民政(殡葬)部门、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存档地等申请;已向公安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民政(殡葬)部门、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存档地等申请/已向公安部门、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存档地等申请,因历史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郭江的外祖父。外祖母的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妥否?请示。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1266309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10 月24 日至 2024 年11月22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