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关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森心街21号5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已于2024年11月19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森心街21号5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因公示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现有申请人施维、施用明声称坐落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森心街21号502房的权利人之一冯建龄已去世,并声明施维、施用明为上述房屋冯建龄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施维、施用明与被继承人冯建龄属于母子、夫妻关系,被继承人冯建龄的父亲先于其死亡,母亲阮惠庄后于其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阮惠庄父母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4登记01276578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20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