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南岸富力路44号之十三604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何基华、何基兆、何基伟、贾梅珍、何一川声称坐落在荔湾区南岸富力路44号之十三604房房屋的权利人何伟雄及配偶黄金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何伟雄及配偶黄金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的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何伟雄母亲梁王兴先于其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何伟雄母亲梁王兴的死亡资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6059636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28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十一号窗(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9日